[2000-12-07] 廣南前總經理入獄六載
【本報訊】廣南集團前任總經理及廣南附屬公司兩名前任董事,日前在高院分別承認串謀造假帳,串謀訛騙及串謀偽造帳目,法官將案押後至昨日判三名被告入獄由二年至六年不等。
法官判案時指出,首及次被告嚴重誇大公司利益,成扒B騙股東、投資者、核數師、證監會及聯交所,並且動用公司資產來賭博、炒股票、期權及債券,法庭考慮首被告無個人得益,自願由大陸返港,次被告無意圖離開本港,有勇氣認罪,本案非常嚴重,三名被告均是公司要員,結果判首被告因是公司高層入獄六年,次被告是公司中層積極參與今次行動,判入獄四年,第三被告只參與一次事件,但他知道所發生何事,判入獄兩年。
首被告黃曉江,卅五歲,承認一項串謀偽造帳目及五項串謀詐騙罪,次被告謝平,卅五歲,承認三項串謀偽造帳目及兩項串謀訛騙罪,第三被告陳禮彬,卅八歲,承認一項串謀偽造帳目罪,有關控罪分為兩宗案件處理。首被告是廣南前任總經理,次及第三被告為廣南附屬公司潮州實業集團前任董事。
據案情透露,在偽造帳目一案,謝先後與黃、陳兩人串謀偽造帳目和提供假文件、假裝有兩宗貨物買賣,以潮州實業附屬公司為買家,分兩次購入約七千噸用作飼養鰻魚的「白魚粉」,藉此潮州實業共四千六百餘萬元轉入黃、謝所控制的公司,然後在正達證券(已清盤)和衛達證券開戶口炒股票,但買賣「白魚粉」的交易完全是捏造出來的。
至於訛騙一案,黃、謝兩人串謀誇大廣南附屬公司的收益,令到廣南在九六年、九七年和九八年上半年的公司年報和中期報告中的收益被誇大三億多元,詐騙股東、投資者、債權人、核數師、證監會和聯交所。黃又動用公司的資金炒股票、期權以及債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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