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2-13] 姜恩柱律師昨循法律途徑 促劉慧卿還清拖欠訴訟費
【香港中通社十二日電】據本社記者了解,鑒於劉慧卿敗訴後一再拖欠訟款不還,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主任姜恩柱已委托律師通過法律途徑促使劉慧卿履行法院判決,還清拖欠的訴訟費。律師已於今天向香港高等法院遞交有關法律文件,依法申請劉慧卿破產。
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香港法院作出劉慧卿應付訴訟費的裁定後,姜恩柱方面雖經多次寬限,劉慧卿仍未還清欠款,只能依法辦事,通過法律途徑促使其履行法院判決,還清拖欠的訴訟費。
去年六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劉慧卿狀告姜恩柱「違反私隱條例」敗訴,並指她誤導法官。法官隨後又依法判劉慧卿必須承擔對方部分訴訟費及利息共一百六十萬港元。劉慧卿對此沒有提出上訴,但一直拖欠不償付。姜恩柱所委托的羅文錦律師行多次去函交涉無效,不得不於今年十月十六日依照香港有關法律向劉慧卿正式發出法定償債書,表示如在二十一日內未還清訴訟費,有權向法院申請其破產。但到十一月六日的限期,劉慧卿只還了二十萬元。姜恩柱方面又主動給予十四天寬限期,要求在限期內還清欠款。據記者了解,截止十一月二十日,劉慧卿仍未清償所欠款項,姜恩柱方面又主動延長二十天還款期限,但劉慧卿目前只還了四十五萬元,仍有近一百二十萬元拖欠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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