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2-22] 董建華:須確保社會秩序 放大圖片
立法會通過保留公安條例動議。
【本報訊】行政長官董建華昨指出,我們既要維護有些人要集會遊行的權利,但也要確保社會的秩序,使絕大多數人不會因此而遭到不便。
董建華昨在巡視灣仔區後表示,有關《公安條例》方面,我們一方面要維護及確保有些人需要集會、遊行的權利,但另一方面,香港地方小,人又多,故要確保社會的秩序,使絕大多數人不會因此遭到不便。
他指出,有幾次在談到《公安條例》時,有些人的言論是過了火的,但是,香港社會的水準其實很高,他不相信香港人會贊同那些謾罵式的攻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