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2-23] 政府將仔細研究法院聲明
就傳媒查詢有關終審法院就村代表選舉中非原居民選舉權的判決,政府發言人昨日答覆如下:
「由於終審法院的判決影響重大,而涉及的問題亦相當複雜,政府必須仔細研究法院的聲明,然後才考慮採取適當的行動。」
民政事務局局長林煥光昨向傳媒表示,絕對會尊重終審法院的最後決定。終審法院的裁決,只是對兩條村的判決。其他已選村長的村落,暫時是不會受影響的。
不過,林煥光相信,對於這兩條村的補選,以至日後的村選舉,都必須有一套符合終審法院裁決的安排,故民政事務局會與鄉議局進行商討,檢討制度以求達到共識、認同。
林煥光並不認為本港的選舉制度「兒戲」。他解釋,這是由於社會不停在演變及進步。當初設立的村選舉條例,是合乎當時的社會要求,但隨著社會環境變遷,人權法及平等機會法等新法例的引進,加上社會大眾主動的關注,改變只是香港演進的自然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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