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1-12] 證人疑林巧英護照相片被換 放大圖片
林巧英昨日在兄長陪同下到庭。
【本報訊】「林巧英案」的聆訊昨日進入第三天,林巧英昨日在哥哥陪同下到庭,但由於前面的證人作供未畢,所以未作供。昨日續由當日負責初步調查及查問林巧英的入境事務處人員作供,指林氏在回應他的提問時不能以流利英語作答,且似乎對自己就讀學校及居住地的資料所知不多,其表現完全不一像個已經在美國居住四年多並且正在就學的青年,遂令他懷疑對方使用經改造的護照。
英語不流利答問不清晰
入境事務主任陳敏忠昨日在作供時指出:一九九九年十月九日,入境處的助理值日主任將林巧英和另一名同樣被拒入境的女子王江怡(譯音)轉介給他處理,他初步看過林氏的護照後,便將兩人帶到入境處等候調查室由其他同事進行搜身。
在林氏被搜身時,他再以放大鏡、紫外光燈及濾光鏡等設備進一步檢查林巧英護照中的出入境印鑑,以及查核有關的出入境紀錄,並未發現有問題,故判定護照本身為真本;但不確定持證者是否就是「林巧英」本人。
隨後他又向林巧英提問,他曾經以英語向她查問她的姓名、及在美國生活如何等問題,他發覺林氏嘗試以英語作答,但說得並不流暢,而且不能完整表達自己的意思。問到地址,林氏也只能說出一個大略而非確實的地址。至於問到有關美國學校的生活的問題,例如那位教師任教甚麼科目,印於其學生證背面的資料的代號代表甚麼科目等,她都答不出來。
被問到其美國綠卡的去向,林巧英只說「遺失了」;問到何以仍未補領,她則指自己「太忙」,沒有時間補領。期間,她完全沒有提過其綠卡是在數年前一次家�媥D爆竊時被偷去的。
陳氏指出:當時,他覺得根據有關資料,「林巧英」此人已經移居美國近五年,而且移民時年紀小,抵美後又一直在學;但是在他面前的「林巧英」,英語能力似極有限,對美國生活的描述,特別是校園情況回應得不清楚,有關情況與眼前人的表現並不相符;基於護照本身並無偽造跡象,故他初步判斷該份護照的照片可能遭人掉包,眼前的「林巧英」並非「林巧英」本人。
有人曾持林巧英綠卡過境
代表首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麥禮士在盤問陳敏忠時,提到當時與林巧英同被帶到陳氏面前接受調查的「王江怡」,其所報稱美國住址,原來正是林巧英的舊居地址,陳氏表示當時對此並不知情,但倘知道的話,一定會作出跟進;麥氏又提到九九年五月八日,即「林巧英事件」發生的五個月前,一名女子林文芳(譯音)曾試圖以「林巧英」的綠卡經香港到美國。由於陳氏未作供完畢,故原計劃於作供並在哥哥林友�蔽熙郎P下已到法庭準備的林巧英未有於昨日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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