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1-13] 店主售兒童色情碟囚三月
【本報訊】政府將繼續採取適當的執法和檢控行動,以打擊非法發布淫褻物品及違例發布不雅物品的活動。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影視處)發言人昨日就法庭審結一宗售賣兒童色情物品的案件後作上述表示。
影視處於去年六月中在大埔中心一間電腦店舖內檢獲四隻光碟、九隻軟碟及一個電腦主機和硬盤。影視處在檢獲的物品中,發現內藏超過四萬多張懷疑涉及兒童色情的兒童裸體照片和有關人獸交等淫褻及不雅物品。
店主被影視處提出票控四項非法發布淫褻及違例發布和藏有不雅物品等罪名,前日在沙田裁判處被判每項控罪入獄三個月,同期執行。
該名人士於去年十二月十一日已被影視處檢控違例在網上發布兒童裸照而被判監三個月。
發言人表示,影視處和警方會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繼續採取適當的執法和檢控行動,以打擊非法發布淫褻物品及違例發布不雅物品的活動。此外,影視處亦會繼續與非政府機構合辦活動,以提高市民對保障青少年免受淫褻及不雅物品荼毒的問題的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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