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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月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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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2-02] 港無「法輪央v活動灰色地帶

邢貽富

 香港「法輪央v組織,近日活動越發頻繁,其動向須引起各方關注。某頭目剛剛於一月中旬串聯國際「法輪央v骨幹成員在香港聚集鬧事後,又於下旬猖獗出動。其表現在:向各區議員發政治性賀年咭;在公眾場所派宣傳單張;在公園亂引誘途人「練央v;在黃大仙祠作蠱惑人心的演說。

 香港「法輪央v已淪為對抗中國中央政府的政治組織和邪教組織,社會須密切注意其反常的行動,勿掉以輕心。

 從法治的角度講,香港絕對沒有「法輪央v政治組織活動的法律夾縫。香港特區是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區並非「獨立的政治實體」。香港特區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法律授予的,其權力具有派生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屬於國家法律,而不是地方性法規。所以,中央政府制定的法律,決不允陪輕銢F治性組織的活動針對、對抗中央人民政府,是符合事理、法理的。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更是將防止政治性組織針對、對抗中央人民政府的活動作了限制。這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的內容就包括:「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對此,本港已於香港回歸前,通過制定《社團條例》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所以,香港特區絕對沒有讓「法輪央v這樣的邪教和政治團體肆無忌憚進行對抗中央人民政府的灰色地帶。

 香港實行「一國兩制」,「一國」是前提,沒有「一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便不可能有「兩制」。沒有全國人大的授權,沒有中央人民政府的直轄領導,香港無法成立特區。所以,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都切實保障授權和直轄領導權,絕不允釵章恓擐掘恁u兩制」與「一國」的緊密關係,也不允麻ョu兩制」來對抗「一國」和中央人民政府。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受到衝擊,香港特區的「兩制」便難獲保障。現時,香港特區政府正在籌劃按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進一步更具體地制定有關政策,來保障「一國兩制」的順利、切實執行,不讓受到干擾、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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