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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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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2-07] 黑幫「晒馬」作惡被控十九罪

 【本報訊】警方有組織罪案及反黑組於九九年中,派出一名警員臥底滲入和勝和三合會,經一年時間調查後,揭發多宗案件,乃採取行動,拘捕十八名涉嫌黑社會分子,控以十九項罪名,昨日在區院審訊,第二、第六及第十三被告認罪,其餘被告不認罪,法官將認罪之三名被告押後至本案審結後一併處理,案件昨日聆訊未畢,押後至今日續訊。

 十八名被告:(一)陳嘉麒,二十二歲,(二)鄭景滿,二十七歲,(三)符明鈞,三十一歲,(四)符明勇,二十九歲,(五)郭永文,三十歲,(六)黎德文,三十九歲,(七)林展浩,二十三歲,(八)羅國林,二十五歲,(九)駱振南,十七歲,(十)馬志偉,二十七歲,(十一)文立基,十九歲,(十二)莫祖輝,二十一歲,(十三)莫敏超,三十七歲,(十四)吳傑強,三十三歲,(十五)施國強,二十歲,(十六)丘智平,二十四歲,(十七)丘錫亮,二十三歲,(十八)楊佳景,二十八歲,十九項控罪分別指各人於去年一月十七日至七月五日期間,以三合會和勝和成員身份行事,作出一些作為,另毆打傷害他人身體,偷竊,勒索保護費,在公眾地方打架等,第二及第六被告認一罪,第十三被告認三罪。

 案情透露:警方有組織罪案及反黑組人員於九九年七月間,派出一名姓廖警員臥底,先後在兩間卡拉OK任職侍應,結識一些黑社會分子,調查他們的犯罪活動,查出本案之第二、第六及第十三被告,是和勝和三合會成員,其保家是雙鷹青,廖其後本身亦滲透入和勝和組織,被一名仍在逃黑漢踢入會,他給對方一封三十六元輔幣的利是,並曾多次參與黑社會活動。廖記得有三次應大佬吹雞,偕同一些男子到一些場所出現,日期為去年二月二十九日,他和一些兄弟應大佬吹雞到荃灣區一卡拉OK出現,人群中包括第二及第十三被告。另一次發生在去年三月十四日,他應大佬吹雞去到荃灣一的士高晒馬,那次人群中包括第十三被告,兩次均因事情已解決,事後散去,無事發生。

 另一次發生在去年四月二十一日,廖與一些成員在一間卡拉OK消遣,第十三被告上前表示吹雞,問廖有幾多人同行,著廖及同行者跟他去福來村一卡拉OK外晒馬。另於去年四月十一日,其大佬用電話向廖吹雞,叫他到荃灣一間屨И隻X後,去附近一間的士高晒馬,那次第六被告帶著三十名人馬,與廖會合後,一同去到的士高外,再與該處二十多人集合,導致在的士高外有近百人聚集,後來有警員到場,眾人後來散去,行動於去年六月二十九日結束,警方其後根據廖調查所得,採取行動,將十八名被告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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