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2-07] 道友劫六旬婦囚64月
【本報訊】一名染有毒癮青年,昨日在高院承認行劫一名老婦罪名,法官判其入獄五年四月。
法官在判案時痛斥被告所犯的罪行非常嚴重,竟然向一名老婦埋手,手法兇殘,是禽獸行為,法庭不能接納被告當時因白粉及藍精靈影響下犯案,不是求情理由,罪犯承認控罪,判刑如上。
被告青年曾偉民,廿二歲,被控於去年七月十八日於將軍澳寶林村寶泰樓行劫一名六十歲老婦四百元。
案情透露:當日老婦在銀行提取八千元返家,在返回大廈走廊為被告持利器所劫,及刺中她頸部,老婦頓時血流如注,高呼救命及力保手袋,此際鄰居聽聞嘈雜聲,一名女子出外目睹老婦滿身鮮血,於是叫她丈夫出來,被告即時搶去手袋銀包內有四百元逃走,八千多元倖保不失。鄰居報案,警員到場送老婦入院,醫生檢查她頸部傷勢,要做手術。警方其後根據線報,將被告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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