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2-09] 的士司機殺情敵囚終身
【本報訊】的士司機指一名酒樓廚房工人橫刀奪愛,與他妻子同居,盛怒之下,埋伏梯間持斧頭將情敵連劈十一斧致死案件,昨日在高院審結。陪審團退庭商議四小時卅分後,出庭回報以六比一票數,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
被告男子劉桂安,四十三歲,被控去年一月二十七日,於九龍油麻地閩街五號梯間謀殺男子伍福榮,四十二歲。
主控官指出:被告有四名仔女,妻子與兩名子女與死者在上址天台屋居住。案發日早上六時十五分,死者送小兄妹落街往地鐵站後,返回住所,當他行到五至六樓梯間,被告持斧頭從後襲擊其頭部,連劈十一下,死者登時倒下,被告行兇後將斧頭拋出窗外,離開現場。其後救護車到達現場,送死者入院急救,至下午三時雀阰咫ㄙv。死者死因頭部被斬十一下,其中頭顱有四處被劈致破裂。警員經調查,同日早上九時將被告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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