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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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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2-14] 法國政府嚴打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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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邪教「天堂之門」首腦號召教徒一起殉教。

 在法國現有一百七十二個邪教團體,信徒共約五十萬人。五千人以上的邪教團體十餘個。這些邪教團體按其教義劃分,可分為四大類:以「耶和華證人」為代表的末世派,鼓吹世界末日,煽動信徒為教主獻出一切;以「科學神教」為代表的療病傳教派,打著治療心理、生理疾病,甚至可治癒絕症的旗號,誘騙信徒;撒旦魔鬼派宣揚「魔鬼終將統治地球,只有按教主的言行去做方能避難」;外星生命派宣稱他們與外星人已建立聯繫,散播外星人來地球的謠言,或鼓動信徒去外星居住。

 法國邪教的滋生和蔓延有較長的歷史。二十世紀初,來自美國和英國的一些少數派新教教徒與法國的非主流天主教教會團體結合,組成新教派。因此,法國早期的邪教組織實際上是一些對傳統教會不滿的人另立山頭而形成的。這些邪教團體的行動帶有明顯的神秘主義特徵和東方巫術色彩,其教義含有反社會、反科學的內容。

 法國邪教組織欺騙性很強,各教派往往通過救治弱小、扶助孤殘或向破產公司注資等方式,吸引失業、失意的民眾。有的邪教組織在法國經營幾十年,勢力不斷發展,影響極大。它們有自辦的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信息諮詢公司、書店等各種經濟實體,還開設培訓機構,已形成遍佈全國的經濟網絡,有較強的資金調撥能力。其資金來源和流向很難控制,極易對金融市場造成衝擊。例如,「科學神教」在法國設有一百一十四個組織,其中三十四家實業公司與法國釵h大型跨國公司都有業務往來。

 近年來,法國邪教組織向政府部門滲透的傾向越來越明顯,並已對法國司法和行政機構的正常運作造成一定影響。一九九九年,巴黎和馬賽兩地的法院關於「科學神教」的案卷神秘失蹤。法國司法部調查後認為,該教信徒在法院系統內部供職並伺機作案的可能性極大。

 法國政府對邪教的政策曾一度是「防範為主、打擊為輔」。但是,近年來由於邪教活動在法國日益猖獗,政府逐步加強了對邪教的打擊力度,並在全社會廣泛動員,力求形成政府、輿論和民間組織三方合力打擊邪教的有利局面:

 政府重視邪教現象,很早就著手組織對邪教的跟蹤調查,取得顯著成果。一九七八年,太陽聖殿教九百二十三名信徒在圭亞那集體自殺,引起法國政府對邪教問題的警覺。法內政部情報總局開始建立邪教資料數據庫。二十餘年來,法國議會和政府的反邪教機構先後發表了五份邪教專題報告,全面、系統、深入地分析了法國的邪教情況,一方面對政府內部在嚴懲邪教問題上達成共識發揮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為政府採取對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據。

 法國國民議會設立的邪教調查委員會在一九九五年首次提出了界定邪教的十條標準:擾亂信徒正常精神狀態;教主聚斂財富;誘使信徒脫離原先的生活環境;造成人身傷害;強迫未成年人入會;進行反社會宣傳;干擾公共秩序;司法糾紛嚴重;從事非法經濟活動;對政府部門進行滲透。

 二○○○年二月,法政府反邪教部際委員會在其年度報告中第一次明確提出對「邪教」的定義,即邪教是一種「組織形式專斷、帶有一定宗教目的(不論宣布與否)、其行為危害人權和社會平衡的團體」。這一報告還將邪教組織分為「溫和」、「有一定危害」、「極端危險」三大類。報告建議政府依法對極端危險的邪教組織採取更為嚴厲的措施,以遏制其擴張勢頭。

 近年來,法國針對邪教組織的打擊力度在強化。首先,在政府各部門建立反邪教機構。法政府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成立反邪教部際委員會,直接向總理負責,協調政府各部委的反邪教行動,並擬在全國範圍內建立反邪教信息中心。議會不定期舉行邪教問題專門委員會會議,發表邪教專題報告。各法院設立專門審理邪教案件的法官。

 同時,法國輿論和一些民間團體配合政府的反邪教行動,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法國媒體經常揭露邪教的社會危害,呼籲公眾保持警惕。法報曾一針見血地指出:邪教組織的頭目追求的不外乎兩個目標:一是「性」,二是「金錢」。一九九九年九月到十一月,馬賽法院審理一樁「科學神教」傷人致殘的案件,法媒體一直跟蹤報道,向公眾詳細揭露了「科學神教」利用受害人的輕信騙財傷人的劣跡。判決得到公眾的廣泛支持,社會上要求進一步嚴懲「科學神教」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法國有兩大反邪教民間組織,一個是「保護家庭和個人協會全國聯盟」。另一個是「反精神操縱資料、教育和行動中心」。這兩個民間組織在搜集邪教情報、救助受害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九九九年,這兩個組織就美國發表人權報告批評法國打擊邪教一事,分別致信美國駐法大使和美國國務卿,表示強烈抗議,批評美國人權政策的「虛偽和傲慢」。

 法國政府在打擊邪教時首先受到信仰自由、政教分離等原則的約束,迴旋餘地有限。因此,政府在處理邪教時態度較謹慎,司法當局根據現行法律,對邪教分子的詐騙、偷逃稅等行為定罪量刑,基本按個案處理。最近,為加強反邪教力度,政府擬適當修改一九三六年的《解散戰鬥團體和私人民兵組織》的法律,對「科學神教」等某些極端危險的邪教組織予以解散。但此舉操作程序複雜,實施難度較大,處理失當易陷於被動。

 在處理邪教問題上,法國受到美國的壓力。美國國務院一九九九年九月發表一份《人權報告》,指責法、德兩國打擊「科學神教」是「破壞信仰自由」。美國會議員還寫信給歐洲委員會,要求歐洲國家禁止出版揭露邪教危害的報告。美國司法當局將「科學神教」等邪教組織作為非營利性團體進行管理,並給予免稅待遇。「科學神教」在美國發展迅速,在華盛頓和洛杉磯設有兩個總部,擁有信徒一千萬,美國不少政要和社會名流都信奉「科學神教」。因此,該邪教組織肆無忌憚,頻頻對法國政府施壓,甚至對反邪教機構的成員公開進行人身威脅。

 法國與歐洲其他國家合作打擊邪教難度也較大。歐洲各國歷史、文化、宗教、哲學思想差異較大,對如何界定邪教和採取因應措施認識不同。因此,法國在打擊邪教問題上尋求與這些國家合作難度較大。如法國議會邪教問題調查委員會不斷呼籲各國聯手制邪,但《歐洲反邪教公約》迄今仍處於擬議階段,尚未開始起草。據悉,法國議會邪教問題報告人布拉爾最近表示,中法兩國在打擊邪教上有共同點,希望能夠與中國加強合作,互相支持。

(原載《瞭望》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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