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2-14] 法反邪教部際委會反駁美國無理指責
美國國務院二○○○年九月五日發表了世界宗教自由年度報告,指責「法國將一百七十二個組織定性為邪教組織,成了發表邪教組織名單的先鋒」。對此,法國反邪教部際委員會在二○○○年度報告中批駁說:
一、美國憲法不完善。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規定,「國會不制定任何一條涉及確立或禁止自由行使宗教權利的法律」。這就剝奪了再作法律調整的餘地,邪教就可以借「宗教自由」的名義大肆活動。
二、美國搞雙重標準。按照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的精神,美行政當局也無權對包括邪教在內的宗教性事務發表意見。但美對外卻指手劃腳,美國有何特權將其國內法律強加於其它各國?
三、美國傲慢和無知。美國對法國政教分離情況及法國行政與司法關係的無知達到驚人地步。法國任何一個宗教組織都得到了政府的認可,但同時,法國憲法不允閉F府認可從事非宗教事務的宗教組織。
四、美國的報告本身漏洞百出。美報告很不客觀、嚴肅,證據嚴重不足,用語模棱兩可,內容臆斷較多,一些舉例發生的時間也與報告自稱涵貌漁伅﹞ㄡ禳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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