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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月2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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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2-28] 重置單位七年樓齡賠償合理

 【本報訊】規劃地政局副局長余志穩昨日重申,將重置單位樓齡訂為七年的賠償方案,合情合理,是政府底線。倘方案不獲通過,市建局難以成立,市區重建必受影響。但他同意提供更多方案,包括與房協合作興建夾屋標準單位,安置受影響居民。立法會議員則認為政府立場僵化,由此帶來的社會成本可能更大。

 余志穩昨日出席立法會地政工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時指出,對受市區重建影響居民,賠償足以購買同區同面積七年樓齡單位,是經過深入研究,合情合理的方案,符合政府特惠補償政策,賠償相當新的單位,但不是新的單位。他指出,該方案令將來的市區重建局有更大的彈性。

議員稱政府立場僵化成本更大

 他強調,七年樓齡已是政府底線。如果方案不獲下月九日舉行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市建局將難以成立,市區重建進度必然受影響,屆時市區重建仍由土發公司負責。除非有合理的誘因,政府不會再提新的方案。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婉嫻、陳鑑林和其他立法會議員,指政府立場僵硬,如果市建局不能如期成立,將拖慢市區重建步伐,由此帶來的社會成本更大。他們建議先成立市建局,再研究賠償方案,但便要求政府保證市建局將賠償標準訂在五年,余志穩未作出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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