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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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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07] 房署新措施增建屋成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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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漢鈞、苗學禮與陳鑑林向地盤員工了解利用預製件的可行性。

 【本報訊】房屋委員會去年推出的五十項建屋改革計劃新措施中,已落實執行十六項,大部分是針對改善打樁工作流程以及加強地盤的監察。房署發展總監湯永成指,改革令建築成本增加約百分之五,施工期增長一個多月。但房委會主席鄭漢鈞及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陳鑑林均認為,若新措施可有效保證建屋質素,這是值得的。

 鄭漢鈞和陳鑑林異口同聲表示,只要房委會推出的建屋改革新措施,可以有效地令公營房屋的質素得到保證,即使建屋成本增加,也是物有所值的。陳鑑林解釋,現時部分公營房屋,業主在入住後不久,即要開始維修,維修的費用也所費不菲。若可在建屋時提高質素,防患於未然,這是值得的。鄭漢鈞則稱,為興建優質公營房屋,施工期較長,也是無可厚非。

不會對公屋居屋售價構壓力

 另外,湯永成補充,雖然興建公營房屋的成本增加,但不會對公屋租金和居屋售價造成上升壓力。因為房委會一向也是以市民的負擔能力,來釐訂公屋的租金和居屋的售價,建屋成本的增加不一定會百分之一百轉嫁予市民。

 至於房委會於去年四月通過的建屋改革計劃所提出的五十項改善措施,共分兩期推行。第一期改革涉及六個範疇,包括改良打樁工作流程、加強地盤監督工作、改革承建商名冊管理和投標安排,與業界建立伙伴合作文化,並重整房署部門運作。

 現時有十六項新措施已經落實執行,大部分是改善打樁工作流程以及加強地盤的監察,例如每個地盤也必須有註冊工程師負責監督工程。去年房署已增聘了一百六十四名監督人員,以及打樁工程需經房署辦公室新成立的「獨立審查股」負責驗證等;另外有十九項正在試點執行和部分落實執行的階段,其餘十五項則仍在研究當中。第二期改革則首重於鞏固伙伴合作關係;提高品質監察,劃一工程驗證標準;加強第三者監管;提高生產力,在設計施工上不斷創新、利用環保工序和預製件,提升建築人員的專業地位,發展註冊制度等。

五幅居屋地皮未有發展商申請

 昨日,房委會主席鄭漢鈞、房屋署署長苗學禮,連同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議員劉炳章及楊考華等,前往房委會葵涌和將軍澳地盤視察其中葵涌地盤正進行的打樁工程、將軍澳地盤,及利用電腦科技監管工程及提高地盤保安,並運用多項預製件。

 另外,繼連串削減居屋供應後,政府又將五幅居屋地皮撥入土地儲備表,但過去半年都未有發展商申請興建。有房委會居屋小組成員不滿安排,要求房屋署主動申請,避免居屋供應進一步下降。

 過去十年,每年的居屋供應中都有最少三成是來自私人發展商參建的,即由私人發展商投標興建,該類地皮一向都有定期招標。沙田區一幅位於日後馬鞍山鐵路附近的地皮,面積有四公頃是其中之一。本來去年十月已經要推出市場,但政府突然抽起撥入儲備表,過了半年都未有發展商申請勾地。

可提供一萬四居屋單位

 這種私人參建居屋地皮一共有五幅,全部都撥了入儲備表,加起來可提供近一萬四千個居屋單位。原本預計再過三、四年可以落成,但再無發展商申請勾地的話,屆時公營房屋產量變相要進一步下調,減少大約三成,只剩二萬八千個單位。

 地政署承認,撥入儲備表的目的就是要降低供應,但另一方面,房屋局否認是變相削減居屋,指該項只是試驗計劃,目的要令政府與地產商都更有彈性。而房委會就未有評論,但相信下星期的策劃小組會議會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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