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3-21] 女友肚皮刻字 醋男鷺島受審
廈門消息:嫌女友不聽話,竟然在女友肚皮上刻字留念。三月二日上午,涉嫌侮辱婦女的犯罪嫌疑人黃衛星被廈門湖里檢察院提起公訴,湖里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三十七歲的受害人陳某是江蘇人,離過婚。一九九七年和男友黃衛星來到廈門,租住在湖里區怡景花園。黃衛星申請註冊了一家名為永達馨包裝機械有限公司。陳某稱,她為黃工作期間未領過一分錢工資,她想離開黃,黃就稱,要強姦她的女兒和姐姐,還要報復她的家人。去年五月二十日,黃要求陳某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陳不同意,兩人發生爭吵。黃衛星毆打她,並用繩子和鐵絲捆綁住陳某,用鋼筆在陳某的小腹寫下「我是女騙子,這是記#(記號)」的字樣。然後,用兩根縫衣針捆綁在一起,依筆跡刺字,又用墨水塗了一遍。女友昏厥了幾次,黃衛星還不准她去衛生間洗去字樣。改天,黃衛星要出差,還特地叫了一個朋友的老婆來看住陳某。後陳某逃回老家報案。
陳某起訴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整形醫療等費用六萬元,精神賠償費五萬元,支付原告從一九九七年至二○○○年為其工作的工資三萬多元,補償她旅差費九千多元,合計十四萬元多。
黃衛星在法庭上對自己的刻字行為供認不諱,但他稱,刻字是分兩次刻上去的,刻字的目的是為了教訓女友,讓她別動不動就想回老家。他還辯稱,刻字時女友沒有反抗。湖里法院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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