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01] 影印剪報當局籲設寬限期
【本報訊】新的版權修定條例今日生效,海關表示有足夠的人手執法,工商局希望盡快說服報章的負責人,訂出寬限期暫時不會起訴影印剪報的市民及機構。工商局副局長麥靖宇昨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商業軟件聯盟已同意在一個月內不會向未安裝正版軟件的企業採訴訟行動。
很多爭議未解決
版權修定條例今日生效,但仍然有好多爭議未解決,例如如何向影印報章的機構收版權費。工商局副局長麥靖宇昨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商業軟件聯盟已經設立一個月的寬限期,暫時不起訴未買到正版電腦軟件的企業,他說,不少商業機構都會影印報紙的報道作參考,但由四月一日開始,如果在未得到版權持有人授權的情況下影印,會觸犯法例。由於未有收費機制,執法時會有一定困難,政府正積極跟報業界討論設立版權收費機制。而影印剪報的版權問題亦都影響到政府各部門要停止影印報章改為傳鴃A當局會向獲得受權的剪報公司買剪報。
在執行法例方面是海關的工作,海關助理關長潘揚光表示,把多本書刊的部分內容影印,然後輯成合訂本,或使用有版權作品作商業用途,即屬違法,並強調不會有寬限期,但影印少部用作學術研究,在合理範圍內,為教學目的複製版權作品則可以豁免。他建議商業機構,可以向影印版權授權協會,取得授權,這樣做便可以複印。他又補充,海關已經作好準備,並且有足夠的人手執法。
正版軟件今加價
潘揚光表示,版權修訂條例實施後,要有版權人投訴,才會進行調查。海關執法會著重舉證,及侵權人的犯罪意欲及是否侵犯版權擁有人的利益。
麥靖宇表示,只要版權人同意不起訴。當局也會尊重其決定,但由於牽涉法律問題,有需要再作研究。麥靖宇重申,香港總商會要求新修訂的知識產權條例,只包括電腦軟件,剔除印刷傳媒,並不可因為所有知識產權都要同樣受尊重。
而版權條例正式開始實施前,很多公司均到處找正牌軟件購買,但很多已經售罄,只能給訂金,要遲點才有貨。有軟件零售商表示,已經收到軟件生產商通知,今日開始加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