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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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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01] 財經新篇:有樓出租不易為

 如果像某些人所講,本港經濟不景,外資公司駐港總部紛紛遷離本港,在於本港租金貴。那麼,美國紐約的經濟狀況應該較本港為差。

 紐約樓價之昂,租金之貴,令人咋舌。在紐約買一個APARTMENT,樓價高達一千三百萬美元,約為一億零一百四十萬港幣。

 在本港租屋住,十分方便,與業主簽訂租約後,便可入住,只須準時交租便行,連差餉,甚至管理費也由業主繳付,租客「全免」。

 但是,在紐約租屋住,可沒有本港那麼方便。紐約租屋,須有兩個州內人士擔保才行,否則免問。雖然紐約樓價昂、租金貴,租賃市場條例眾多,但仍見該國及外國大公司於此經營,只因其生活素質佳。

 反觀本港昔日「買樓防老」的效益已改變,令此傳統觀念亦受打擊。

 若以二百萬元買入一個住宅單位作投資收租,四十年也歸不了本。本港租約多數只簽兩年,在租值下跌的情況下,租客在約滿時便會搬走,再挑揀租金更平,內部經過重新裝修的單位租住。兩年住一次「新」屋,何樂不為。當租客搬走後,小業主須將單位重新粉飾或維修一次,才能租出,這筆費用不菲。兩年租約二十四個月的租金收入,實質上只有十六個月至十八個月左右的租金落袋。

 若是舊樓業主,面對如今的種種條例,可說是麻煩且困擾。光是「驗舊樓」這一措施,已足令業主破大財。政府規定,驗樓必須由認可專業人士進行。由一小撮人操控的驗樓市場,費用不會低。而且,並非驗樓後便萬事大吉,舊樓年深月久,多多少少也要維修,維修後又須由認可專業人士驗收。如此一來,驗樓要錢,維修要錢,驗收也要錢,一闊三大。更何況,舊樓每換租一次,也得驗樓一次,長流不息。

韋基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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