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06] 港與內地工商界設聯席會
【本報實習記者暴潔北京四日電】香港總商會、香港中華總商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工業總會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今日在此間就建立內地(香港)—香港(內地)商會聯席會暨香港與內地商會聯繫合作機制簽署合作協議,並舉行了第一次會議。李嵐清副總理會見了香港代表團成員。
雙方協商後決定,「內地(香港)—香港(內地)商會聯席會」成立後將主要發揮聯繫、諮詢、反映意見和服務四大弁遄C
它將配合香港特區政府與內地政府的對話機制,致力於增進和溝通兩地企業之間、企業與政府之間的聯繫,在解決港商與內地企業的經貿糾紛或爭端時提供聯繫渠道,協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為兩地企業提供經貿、稅務、海關、投資和收費等方面的政策、法規、措施的諮詢工作,為企業指定有關政策提供諮詢和反饋;提供最新經貿政策動向與資料,傳遞給對方,收集意見,並適時向有關政府部門反映;根據各自業務的需要和可能,雙方加強對企業會員的培訓和信息交流,為自己的會員提供服務。
兩地商會聯席會將不註冊成立社團性機構,它將分別由內地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和香港總商會、香港中華總商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工業總會輪流作為召集單位,每年輪流在內地和香港舉行一次年會;兩地秘書處則需要每半年舉行一次事務級的工作會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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