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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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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08] 基本法:港繁榮穩定根基

 【本報訊】在《基本法》頒布十一週年的研討會上,特區財政司司長曾蔭權指出:《基本法》是香港繁榮穩定的根基,當局會恪守審慎理財、量入為出的原則,同時留有充足的儲備,建立穩固的財政根基,才能克服未來可能出現的嚴峻挑戰。

 由「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主辦、公民教育委員會及香港明天更好基金贊助的「《基本法》頒布十一周年研討會」於昨日舉行,共有近四百人參加;主禮嘉賓包括財政司司長曾蔭權、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中央駐港聯絡辦教科部部長初志農等。

要留有充分儲備

 研討會還邀請到工業貿易署署長羅智光、香港機場管理局主席馮國經、中國世貿組織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執行主席張漢林、香港浸會大學經濟系系主任鄧樹雄、香港律師會世貿委員會主席周永健及香港工商專業聯會主席王英偉等作專題演講。

 即將離開財政司司長職位、晉升為特區政務司司長的曾蔭權在致辭時,回顧自己於回歸後掌管財政的經驗,令他對《基本法》的精神有了更深刻的體會。他指出:在面對席捲亞洲的金融風暴時,由於特區在中央定下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以及在《基本法》的明文規定下,可以保持財政獨立及享有經濟自主權;因此,他們在採取任何行動時,不必如殖民統治時期般,事事都要先向英國請示。

 他指出:可以專心致志在捍衛香港金融體系完整方面的工作,是特區政府最終能夠成母趕h國際炒家的重要原因。

 他強調說:《基本法》規定的審慎理財、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等等並非教條或口號,更不代表特區政府必須成為一成不變的守財奴,例如在數年前當局便作出了多項稅務寬減措施,背後的理念正是在適當的情況下還富於民;不過,香港是一個細小、外向型的經濟,穩固的財政根基尤為重要,故當局必須要確保有適當的儲備水平,否則當香港再遇到類似金融風暴的嚴峻金融或經濟問題時,可能沒有足夠的資源去克服挑戰。

 因此,特區在作出公共理財決定時必須平衡多方面的考慮,並且要小心謹慎,用得其所、用得應當。他續說:《基本法》有些條文雖然看似和經濟無直接關係,但卻與香港的經濟發展有莫大影響,例如保障各項自由和權利、保障法院進行獨立審判、繼續設立獨立廉政公署等,都有助香港保持一個優良的營商環境,對吸引國際投資者至為重要。上週發表的外來投資調查數據,顯示在一九九九年的外來直接投資大幅增加百分之八十一,正正反映香港在這方面的成央C

公共理財小心謹慎

 曾蔭權又呼籲港人應加深對《基本法》這份與港人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憲制性文件的認識。

 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主席高苕華在致辭時也指出:隨著中國快將加入世貿,香港將面對更多的機遇和挑戰;要使香港社會保持平穩發展、維持優越的競爭力,讓香港市民進一步認識及理解《基本法》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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