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11] 港病人換腎平均等五年
【本報訊】根據資料顯示,現時本港一千人中,有六人因病而需接受洗腎療程。在目前政府醫療架構下輪候接受腎臟移植手術的病人每年大約有八百人,但換腎的個案每年大約不超過五十宗,一名病人輪候換腎的平均時間為五年。總體來說,本港腎病患者接受腎臟移植手術的終身機會率只有百分之一。
在昨日聯合醫院一個醫療講座上,聯合醫院腎科醫生鄧榮仲表示,病人輪候接受換腎的機會一般需根據一套既定的計分制度。醫院會根據病人的年齡、洗腎年日、血液是否與捐腎者瓩合等因素,釐定病人接受換腎的輪候次序。但換腎的最先決條件是:需要接受洗腎的病人才有輪候換腎的機會。
鄧榮仲醫生指出,一名健康狀況正常的活人在捐腎後,大約會保持腎臟百分之五十的弁遄C由於腎臟只剩百分之十的弁鄐~算有問題,因此健康狀況良好的捐腎者在捐腎以後長遠在健康上應不會有大問題。
他又表示,兩名同年紀的人,一名患有腎衰竭接受洗腎的人,與一名健康狀況完全正常的人比較,前者的平均壽命一般會較短。即使病患者已接受腎臟移植手術,加上手術後生活質素良好,其平均壽命亦不及一般人那麼長。換腎以後,病人還須長期服用抗排斥藥。根據外國的數據顯示,換腎後頭一年死亡率大約為百分之二。
現時本港醫療制度下洗腎的形式分兩種:腹膜透析(洗肚)及血液透析(洗血)。在醫院管理局屬下醫院的制度下,一般會安排病患者先接受腹膜透析,若病人在腹膜透析的洗腎情況下出現問題或腹膜發炎,而致使未能接受有關透析,醫院才會安排病人接受血液透析;而在醫院管理局制度下,接受血液透析需要輪候。若病患者在經診斷後證實需要洗腎而選擇血液透析,可在一般私立醫院獲得該種服務。血液透析的醫療費用總體較腹膜透析昂貴,但接受血液透析後便不用再「洗肚」。現時公立醫院為一名病人提供的腹膜透析服務每月費用大約為三、四千元,但一般已由政府支付,病患者不用付該筆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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