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11] 流動圖書館
四月份港府頒佈最新保護版權法,今後民間影印報紙及書籍可能涉「侵權」而屬「刑事」,一時之間引起頗大波動。
不說影印後可作傳齒s檔的方便,時時拿著大份報刊或厚重書本嬝炕A確實麻煩。何況現代人常在「旅途」,歐亞美到處遊,在城中也在地鐵巴士耗去不少時光,這時攤開書報嬝疚篫搥x握時光辦法,但攜帶不便看影印品又可能違法,如何是好?
於是就有「環保電子書」的出現,一塊巴掌大的「電子手帳」,就是一個小型儲料電腦,這個叫PALM的掌上電腦,可以輸入大量書本資料,一部部小說文集課本等就儲在這個「掌上」,溫習嬝狎憎息仆謋|海周遊皆可攜著這個「隨身圖書館」,只重一兩磅,要多方便有多方便,更加具備環保意識了。
但是,如此攜帶「流動圖書館」又會侵犯版權嗎?這天便特為此請教《城市論壇》主持專家級的香樹輝,香兄說「我找個更專家級的朋友為你解答此問題」,就轉介了「數碼控股有限公司」的首席科技師嚴卓漢君作闡釋。
原來美國日本以至近日會在港上市的稱作「數碼保安方案」掌上電腦儲件帳,以數碼密訊方式儲入之圖書館式豐富書籍資料,全部是有電子資訊版權保障的。通過你私人密碼才能「過件」轉儲入你的「掌上腦」中,而且是「一過一」不可複製,你擁有了,就是你一人享用,這就沒有侵犯版權的問題了。
原來如此,難怪他們把這件東西,原名「One Copy Rule」之中文稱為「數碼保安方案」,而時至今日,電腦使用越來越普遍,版權意識則越來越強,這類新科技產品應運而生,乃是有需求而來也。
真是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阿杜常誤交損友,但交到像香樹輝這樣之良師益友也不少,算是人生善惡之平衡吧。 阿 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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