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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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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1] 當局建議建多用途運動場

 【本報訊】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局長麥敬年表示,根據顧問報告,當局有需要闢建新的多用途的運動場,以取代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及香港大球場。而新的大球場可能在舊啟德機場一帶興建。有議員表示政府在提升香港體育設施時應有長遠規劃,並應著重發展普及運動,以培養更多市民參與體育。

 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局長麥敬年在會上表示,根據顧問所提交的初步研究結果,本港須興建多用途運動場,以滿足舉辦各項體育和娛樂活動的需要。該顧問報告指現有香港大球場設計上欠缺彈性,不但運作上受到各項環境限制,亦欠缺可供增加營運收入的附屬設施,故會就興建一個可取代香港大球場的場地選址提供意見。麥敬年表示新的大球場可能會在東南九龍舊啟德機場一帶興建。

 麥敬年又指出,經徵詢本地體育會的意見,顧問報告認為有需要闢建新的多用途運動場,以取代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以供舉行入座率介乎五千至一萬名觀眾的本地體育和娛樂活動。他表示當局正研究在未來五至十年,將會動用二十至三十億元,興建各類普通體育及康樂場地,包括「極限運動」中心、小型賽車場和冬季運動中心,並會闢設國際船賽中心及提升若干現有場館的質素。他透露未來興建大型體育設施和普通體育設施的資源投放比例,將會是二至三比一。

 出席會議的立法會議員對此表達不同意見。民主黨的陳偉業認為興建體育場館時應有詳細規劃,並要真正用於體育用途,而非像今天那樣經常用於舉行演唱會。他更認為政府計劃在東南九龍興建大球場是一錯誤的決定。前線的何秀蘭表示,政府應多把資源投放於普及體育發展,以使更多市民參與體育運動。代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霍震霆則表示現時廣州將密鑼緊鼓舉辦全國運動會,並興建了不少完善的體育設施,建議政府在規劃選址及設計方案應參考廣州的做法。

 麥敬年在回應議員意見時指出,當局在興建大型體育設施時是會進行策略性研究,以確保設施能真正用於體育用途。他強調有關提升香港體育設施的研究,是要令本港公眾能更多參與體育運動,而並非只是用於賺錢。當局會時刻就體育設施規劃進行評估,以確保不會落後於區內其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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