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27] 高級公務員未來兩年擬外聘
【本報訊】公務事務局早前向所有政務主任發放諮詢文件,文件中指出政府計劃未來兩年,每年向外公開招聘十名高級行政主任,希望能夠增加內部競爭,改善行政主任質素。
根據統計數字,政府現有一百二十五個高級政務官及一百九十五個丙級政務官的職位。即使當中有不少職位已有員工署任,但仍有兩個高級政務官及九個丙級政務官的空缺。
為了解決人手不足問題,政府計劃未來兩年每年向外招聘十名高級行政主任。不過當中要求絕不簡單,無論現職政府內部或外界的申請人,必須大學畢業及具有七年或以上的工作經驗。
另外申請者必須通過與現時政務主任形式一樣的筆試,以測試其分析及語文能力。最後亦要接受面試以進一步肯定申請人的能力及品格等。
取錄者會以合約方式聘用,可享有七萬多元的月薪、二萬多元的現金津貼、約滿酬金及十八日年假。經過三年的試用期後,表現理想才可正式成為永久性公務員。
過往政府舉行的招聘計劃,因要求嚴格,加上又要與私營機構爭奪人才,令政府無法聘用足夠的政務主任。現時政務主任職系長期出現空缺,已迫使一些經驗不足兩年的政務主任,也要署任高級政務主任的職位。這些情況對職系的未來發展產生不良的影響。
政府打算在公開招聘計劃正式實施的一年後,便會進行檢討。現時政府準備舉行兩場研討會,以蒐集現職政務主任對計劃的意見。
【本報訊】政府暫時無意修改公務員現行申報投資的制度。昨日一個立法會會議上,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麥綺明表示徵詢法律意見後了解到,如要求公務員申報個人債項或對首長級人員的投資申報作抽樣調查,恐怕會觸犯私隱條例。她補充說各部門可就本身需要,研究如何協助員工解決債項問題。
至於有關浩園土葬的政策,麥綺明強調現時浩園是和合石公眾墓地的一部分,因此除非被界定為英勇殉職,否則殉職的公務員亦須遵守六年要起回骸骨的土葬期。她說,由於資源所限,政府難以運用公帑購買私人墓地專門作為永久安葬殉職公務員之用。另外如果只得殉職公務員才可作永久安葬,可能會構成歧視及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不過她強調政府絕對重視所有因公殉職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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