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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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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26] 地產行政學會提建議 檢討房策機制及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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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地產行政學會認為今年來的連串穩定樓市措施只是治標之法,認為不應抹殺地產作為經濟基石之實情,找出長遠穩定樓市治本之法,使市民及投資者有所依循,增加投資信心,從而打穩本港經濟,建議檢討制訂房屋政策興建公、居屋之機制及架構。

 該學會與香港大學梁偉堅博士發表的聯合研究報告,就房屋政策發表三點建議:

 (一)對房地產政策採取「積極不干預政策」,明確表示穩定樓價之意願。

 A、保持一個「適度」之土地儲備,以供應房屋之「實際」及「預計」需求。B、樓價穩定,可減少房屋供求之風險及成本。C、樓價穩定,可使樓市更易達致供求平衡,脫離政府直接干預。

 (二)提供一個既定「自動調節」及「穩定樓市之供地機制」及配合其他措施。

 A、政府應以調節土地作為穩定樓價之主要手段,並輔以其他購樓資助之調節措施。B、建議以一「自動調機制」,將土地供應量與「本地生產總值」掛鉤,使政策更有透明度,減低供求風險,增加滿足房屋需求效率。

 (三)檢討房屋政策,檢討制訂房屋政策興建公/居屋之機制及架構。(其中包括檢討公共房屋生產機制及架構,見附表)

 A、成立「房屋資訊/知識」管理議會,以作為一個諮詢及聯繫各制定房屋政策之機制。B、簡化房屋政策及興造之各種架構。C、檢討公/居屋之定位及滿足住屋需求之各種方法。D、廢除「非市場化」之房屋政策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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