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5-29] 公廁承辦商剋扣假期 勞處發四百多張告票
【本報訊】勞工處處長陳甘美華昨日表示,他們較早前進行大規模行動,突擊巡查負責政府公廁清潔的承辦商,以了解承辦商是否違反僱傭條例,結果發現有四百二十二宗違例事項,全部涉及僱主不發放給僱員法定假日,勞工處已向違例的承辦商發出四百二十二張告票。
陳甘美華在記者會上表示,政府已完成檢討有關僱用大量非技術工人的服務合約的招標安排及評審準則,要求承辦商需在標書上列明工人的工資、工作時數等條款,以確保承辦商不會剝削工人。
【本報訊】負責政府公廁外判工作的食物環境衛生署發表聲明表示會按照新招標準則,要求投標者須在標書內訂明工人的工資及工人的工作時數,以更有效保障工人的權益。
食環署發言人說,他們還會要求承辦商向其僱員提供貼有僱員相片的名牌,以便查核僱傭記錄及核對工人的身份。工人工作時須時刻佩戴該些名牌。此外,該署會要求承辦商按月提供有關發放工資名單及值勤記錄的副本,以供核對。當局鼓勵承辦商採用自動轉帳方式或支票發放工資。
發言人說,食環署亦將會規定投標者在獲得合約後,必須履行其標書內所有承諾,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否則便屬違約。食環署與勞工處將會繼續進行突擊巡查和執法,確保僱員獲得法例所賦予的合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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