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1年6月13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1-06-13] 行政長官免職條文修訂 昨聽取法律界代表意見

 【本報訊】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昨日表示,政府提出對《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草案》第四條關於特首職位出現空缺的修訂,是為了反映中央政府對香港特首並非無限制的罷免權,中央政府必須在《基本法》的範圍內行使權力。多名立法會議員對政府解釋並不滿意,他們認為政府的建議十分含糊,並隱含遠超過政府預期的權力。孫明揚表示,政府會進一步研究議員的意見,希望可訂出大家都接受的條文。

 立法會行政長官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舉行兩節會議,邀請了法律界代表表達對草案第四條的意見,並繼續逐條條文審議的工作。香港大律師公會的代表陳文敏表示,《基本法》設計罷免特首的條文,具有相當的透明度,若果立法列明中央政府有權在《基本法》的情況下罷免行政長官,所引起的後果,可能會遠超特區政府原本所預期。

 他說,中央罷免特首的權力只能來自中國憲法,不過,在制定選舉特首的條文時,不應該把中國憲法的概念引入條文,他認為,只要根據《基本法》訂立有關條文就足夠。而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則認為,草案應避免為中央政府增添罷免行政長官的權力,他表示,若果中央政府在《基本法》沒有訂明的情況下進行罷免,是違反《基本法》精神,對高度自治亦會帶來嚴重後果。

 香港律師會就草案作出書面回應時,認同中央根據中國憲法有任命官員的權力,亦有罷免官員的權力,他們認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人大制定《基本法》時,不會違背中國憲法的意思。他們認為,中央行使罷免權時,會受到憲法、法律及慣例等方面的約束,包括必須完全符合《基本法》第二及十二條有關香港特區享有高度自治的規定,以及第四十三條有關行政長官對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負責的規定。孫明揚回應說,會考慮法律界人士及議員的意見。

 另外,草案建議,若果行政長官候選人在參選途中突然去世,餘下的候選人會繼續選舉。如果最後只剩下一名候選人,他便可以自動當選。不過,多名議員認為,如果行政長官候選人中有候選人去世,應該容鹵嬼|重新開始,讓其他有興趣的人士參選。孫明揚表示會考慮議員的意見。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