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6-30] 吸煙例將修訂擴大禁煙區
政府日前已經提出了修訂吸煙條例,擴大禁煙範圍的建議。根據建議的修訂,法定禁煙措施將擴展至下列處所:
一、所有食肆,不論其面積及座位數目,實施前將有一段約六至十二個月的寬限期;
二、所有酒吧及卡拉OK,若證明有需要,會給予一段較長的寬限期;
三、所有幼稚園、小學、中學的室內和室外地方,以及大學和專上學院的室內地方;以及
四、所有室內工作間,除了浴室、夜總會及麻雀館這些領有牌照的處所將在下一階段才實施禁煙。工作間的定義為任何有僱員工作的地方,例如辦公室、商舖及工廠,但並不包括只有家庭傭工的住宅處所,及只有自僱人士工作的地方。
另外,條例亦包括建議實施一系列的措施,進一步限制在公眾地方展示煙草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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