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7-20] 政策須融入持續發展概念
【本報訊】行政署副署長張瓊瑤昨日表示,今年四月成立的「持續發展組」將在今年年底前會提出建議,在政府內設立「持續發展影響評估」制度和成立「持續發展委員會」。
張瓊瑤昨日在出席行政署舉辦的簡報會上表示,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是實踐既能滿足我們現今的需要,而又不損害子孫後代的福祉的發展模式,必須在發展中綜合考慮經濟、環保和社會三方面的需要和平衡。
張瓊瑤表示,「持續發展組」於今年四月成立,隸屬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行政署,主要工作包括設立「持續發展影響評估」制度,確保持續發展原則融入政府的主要政策;籌組「持續發展委員會」並提供支援;以及與委員會合作提高公眾認識及推動社會各界實踐持續發展的概念。她表示,目前重點工作集中在前兩項,而第三項則已制訂申請和運用總數達一億港幣的「持續發展基金」。
張瓊瑤表示,在「持續發展影響評估」的制度下,規定各決策局和部門就新的策略性措施或計劃,必須進行「持續發展影響評估」,而這些計劃或政策則應為可能對本港經濟社會或環境狀況帶來顯著或持續影響的措施或計劃。此外該制度也規定各決策局及部門在向行政會議或政務司司長委員會提交的計劃書內,必須闡明評估結果。張瓊瑤表示,現在「持續發展組」已開始為政府高級官員進行培訓,並安排採購電腦設備和程式,使用「電腦輔助評審工具」進行評估。
張瓊瑤表示,「持續發展組」在七月曾經歐洲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進行考察,希望參考海外地區推動持續發展的安排和經驗,設立「持續發展委員會」。她表示,目前在歐洲主要存在兩種類型的模式,一種是純諮詢性質的委員會,如英國等;一種是由政府部長級官員主導的委員會。她表示,香港的持續發展委員會應不是一個法定組織,但具體形式仍未最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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