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7-24] 泰冰鮮豬免檢惹抗議 放大圖片
本港豬農抗議泰國冰鮮豬影響生計。
【本報訊】一批本地豬農有感泰國入口冰鮮豬肉帶來的威脅,昨日組織抗議活動,要求政府強化對泰國冰鮮豬肉的檢驗,強制其與本地豬分開出售,保障豬農利益。據估計,本港鮮豬肉市場內泰國的冰鮮豬肉約佔三成。
為數近八十名豬農昨日早上由遮打花園遊行至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沿途手持橫額標語及高叫口號,抗議食環署檢驗本地豬肉及泰國入口冰鮮豬肉的制度未有一視同仁,不滿本地豬隻要通過抗生素及違禁藥物的測試,如有抽檢豬隻在測試中呈陽性反應,整批豬隻便立即要全數銷毀,但泰國冰鮮豬肉入口後,未等及抽驗結果公布便可以推出市場售賣。
禽畜業聯會副會長吳寶榮表示,泰國冰鮮豬肉的成本價格較本地豬肉低約兩成,因此吸引不少「肉檔老闆」購入作零售,估計市面約有三成的豬肉是泰國的冰鮮肉。
半月方能完成檢驗
他表示,食環署現時需要十五日才完成對泰國入口冰鮮豬肉的檢驗,惟冰鮮豬肉到港後不到兩小時便會分發到市場出售,就算有豬肉被驗出有問題亦可能已被市民食用。
吳寶榮謂,冰鮮豬肉與新鮮的肉質分別不大,市民很難辨認,令冰鮮肉容易混入新鮮肉當中售賣,有機會讓含乙類促效劑,即哮喘藥的豬肉「魚目混珠」,而現時每日約有三點七噸冰鮮豬肉由泰國運坻本港。
吳寶榮續稱,含禁藥豬肉危害市民健康,會令市民失去食豬肉的信心,打擊本地養豬業發展的同時,亦會影響豬農的生計,所以要求有關部門規管本地豬肉及泰國冰鮮豬分開出售,並且要進口商提供豬肉由進口到零售的資料,以能在出現「含禁藥豬肉」時及時回收有問題豬肉。
食環署今年四月抽樣檢驗時,發現一批由泰國入口冰鮮豬肉含有低量「沙丁胺醇」哮喘藥,其時署方已即時禁止泰國一個屠場進口冰鮮豬肉。
【另訊】環境食物局建議修訂《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條例》,分兩階段禁止使用包括哮喘藥鹽酸克崙特羅等七種化學物品餵飼禽畜,以避免市民因食用受污染的肉類及內臟而中毒。不過有立會議員擔心法例監管面太廣,批發及零售商很易墮入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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