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8-10] 外國經驗:徵消費稅得不償失
在委員會提交的諮詢文件中,一再推崇消費稅,認為可以提供穩定而廣闊的稅源。但是,實際效果是否真的如此。
環顧世界,歐美國家及亞洲區的日本的人民對「消費稅」這名詞絕不陌生,而澳洲年前進行稅務改革,亦正式落實了開徵消費稅。惟根據以往「經驗」,推行此種新稅項似乎會抑遏市民消費,多於能達至刺激經濟的目的。
日本現行稱為一般消費稅的增值稅稅制,於一九八九年確立,屬於間接稅稅種。起初實施的時候,主要是以歐洲已運作近半個世紀的模式作藍本,設立新的「一般消費稅」取代原有的八個特別消費稅,好處在於拓寬了間接稅基的同時,亦簡化日本的間接稅稅制,但負面則是此稅制的狹窄免稅範圍及單一的稅率,使基本生活消費領域及低收入階層稅項負擔偏重。
日本實施後持續衰退
日本經濟衰退的情況近年持續惡化,根據政府最新數字顯示日本於六月份的失業率達到自五三年以來的最高水平,現時有三百三十多萬的人民處於失業的狀態,而在個人的平均開支方面,今年六月份亦較去年同期減低百分之三點三,反映個人消費意慾繼續急劇下降,市民都寧可「省吃儉用」。
其實,為減低市民的生活負擔,鼓勵市民多消費從而刺激日本疲弱的經濟,在野自由黨曾於九八年十二月提出政府應暫停徵收百分之五的銷售稅一年以及減稅十萬日圓,而在此更早的九六年,當政府提出將原本為百分之三的銷售稅調高至現時水平時,其時有經濟學家已指出政府一旦宣布將銷售稅提高,只會迫使消費者在新稅率實施前購物,表面上會使該年的經濟增長率呈上升的趨勢,但其實「經濟好轉」只是假象,到新銷售稅率正式實施後,整體的消費傾向就會大幅減少,最終會因市民減少購買而壓抑經濟增長。
澳洲實施後建屋量跌八成
同屬亞洲區的澳洲,於九九年六月三十日通過徵收商品服務稅的議案,並於二千年七月一日正式於全國實施,令所有市民自此均需對商品及服務多付百分之十的「附加稅」。
一向是澳洲經濟支柱之一的建築業,亦因要徵收百分之十六的銷售稅而出現萎縮的情況,今年三月份的新建屋數量與去年四月比較,更因而下跌百分之七十九點八,創了十三年來的新低點。而稅務改革為澳洲帶來的,還同時包括經濟負增長、失業率上升及澳元幣值下跌。
消費稅的實施目的,原是希望藉擴闊稅基以提供穩定的庫房收入,確保社會的正堂運作,,但似乎例子給我們的信息是措施未有造成正面影響,反之是加重市民生活負擔,致使大眾為「節衣縮食」而減少消費。是否要在香港開徵消費稅,實在值得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