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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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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22] 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展開

 【本報訊】房屋委員會正式展開長者租金津貼(長者租津)計劃,周初已發信予首批合資格的公屋輪候冊長者家庭,邀請他們申請,有意參與的長者可於一個月內回覆。

 申請獲批的長者家庭,可以領取為期兩年的租金津貼,自行選擇租住私人住宅樓宇,以代替公屋編配。

 房委會發言人強調,計劃的目的是為長者提供多一項選擇,讓他們可以自由選擇合意的地區,租住私人樓宇,尤其在沒有公屋的地區,這項計劃更能幫助長者解決居住問題。合資格長者如選擇不參與租津計劃,仍會獲編配公屋。

 計劃屬試驗性質,暫設五百個名額,輪候冊登記最少兩年及到達配房階段的長者申請人佔一半,其餘名額給予屬體恤安置、清拆及重建等承擔類別。

 發言人表示,房屋署按輪候冊上的先後次序已發信通知首批合資格申請人。他說:「為使長者盡快獲悉計劃已展開,房署直接發信給合資格的輪候冊長者,邀請他們提出申請。」

 申請人如欲了解計劃的詳細內容,可到房委會客務中心、各房屋事務詢問處及各屋h辦事處索取長者租津小冊子。另外,房署特設查詢熱線二七九四五一三五,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查詢。

 租津金額方面,成功申請的長者,一人、二人及三人的家庭分別可獲每月最高一千六百八十元、二千五百二十元及三千一百八十元。申請人必須租賃有獨立設施的住宅樓宇。

 除每月發放租津外,房委會將向成功申請人發放一筆過特別補助金,以協助他們支付如按金、佣金等部分費用。

 申請人須簽訂兩年的定期租約,在津貼期屆滿時,可以申請續批津貼兩年,但須通過入息與資產評審,且不得擁有任何住宅物業;他們亦可於租約期滿前六個月通知房署轉為申請入住公屋。租津受惠者也可以綠表資格申請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

 房署將委聘長者租津計劃服務小組,為申請的長者提供外展服務,例如協助提出申請、物色合適樓宇和協助搬遷等,以及為日後的受惠者提供租後服務,包括協助申請續批租津、或轉為申請公屋/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等。

 發言人重申:「房委會仍然致力縮短長者輪候公屋的時間,務求達到二○○五年底前把他們的平均輪候時間縮至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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