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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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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24] 醫委會罰西醫停牌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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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權邦(戴墨鏡者)因沒有適當處理危險藥物的紀錄,被醫委會除牌兩個月。

 【本報訊】一名在元朗的私人執業西醫曾權邦,因違反「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或紀錄」條例,去年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八千元。該名醫生昨日為此接受醫務委員會的聆訊。醫委會認為危險藥物的紀錄應嚴格遵守法例規定,可是證據顯示,曾權邦沒有適當的登記,所以醫委會將該名醫生除牌兩個月。

 曾權邦於二○○○年十月十二日被屯門法院裁定「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或紀錄」罪名成立,被判罰款八千元。由於該名醫生因犯了可入獄的案件,所以於昨日接受醫務委員會的聆訊。

 醫委會聆訊時指出,曾權邦醫生每天都有向病人提供精神科的藥物,有些更是一級的危險藥物。去年三月該名醫生診所被衛生署巡查,發現曾權邦沒有將危險藥物進行適當的登記,並且發現存有十一種危險藥物,其中包括七十一粒俗稱藍精靈的精神科藥物及六十粒美砂酮。他在接受聆訊前亦已承認有關的控罪。

 醫委會在判詞中指出,醫委會對於醫生處理一級的危險藥物的程序是十分重視的,所有供應危險藥物的醫生都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醫生應嚴格遵守法例的規定。根據證據顯示,曾權邦每天都會提供危險藥物予病人使用,加上不正確處理危險藥物的紀錄,醫委會是不能接受的,因此醫委會將該名醫生除牌兩個月,並刊於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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