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9-22] 「大鱷」此言差矣
■李 森
曾因其對沖基金成功狙擊英鎊、泰銖等多國貨幣而名噪一時、有「大鱷」之稱的索羅斯,日前在港放言,謂回歸後香港已失競爭優勢,香港應在行政和法制上領先中國,比如行政長官要透過選舉產生,以維持法制上的優勢,云云。
索羅斯認為香港回歸後已失競爭優勢,作為一家之言,他當然有表達的自由,儘管此話不無以偏概全,這�堜h且不論。但在香港政制問題上說三道四,尤其是說行政長官要透過選舉產生,就有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之嫌了。
通過選舉產生行政長官方能維持競爭優勢,索羅斯此言差矣!索某這�堜珨〞瑪嬼|,顯然指的是普選,因為要說選舉,現在的行政長官本來就是選舉出來的,明年將誕生的第二任行政長官,也將由八百人組成的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出,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索羅斯認定普選行政長官才能保持香港優勢,是沒有任何根據的。事實上,基本法有關「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致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的規定,本身就是依據香港的歷史和現實而作出的,並非少數幾個人的主觀意志。只有按照這一符合香港實際的設計產生行政長官,香港才能保持自己的優勢。
再者,選舉制度本身有一個發展過程。香港回歸後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均由推選或選舉產生,這本身已經是一個歷史性的飛躍。但選舉方式是多種多樣的,而不是單一模式的。不能說只有直選普選才稱得上選舉,其它選舉模式就不叫選舉。其實,要說直選,別的不說,美國總統選舉就不是全國範圍一人一票直選出來的,想必索羅斯不會不知道吧?
有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真不知為何連祖家也沒有實行總統直選,索羅斯卻要讓香港即刻實行行政長官普選呢?更何況最終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的目標早已訂明,只不過現時不宜罷了。
基本法對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規定體現了尊重實際、尊重客觀規律的求真務實精神,因而經得起社會實踐的檢驗,實際上絕大多數香港人也是認同上述規定的。希望索羅斯先生能明白這一點,而無須擺出居高臨下的姿態對港人指指點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