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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2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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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29] 特稿:失聰補償局舉行問答比賽

 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現時正舉辦一個有關該種職業病的問答比賽,參加者可選擇以個人名義或團體成員名義參賽,只要將填妥的參加表格於截止日期前郵寄傳真或以團體名義交到管理局即可。比賽的團體及個人獎項均設大獎三名,冠軍獎金分別為三千及二千元公司禮券,截止日期則是十月十五日。

 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行政總監李招曼玲表示,舉辦比賽的目的,是希望加深公眾對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聯業性失聰補償計劃及聽覺保護的認識,從而進一步減低工友因工而引致該種永久性聽力損失的機會。

 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是根據《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香港法例469章)在一九九五年六月一日成立,成立的目的是向因受僱而患上噪音所引致失聰的人士提供補償。由一九九八年三月起,管理局更負起推廣工作環境聽覺保護的職責。

 職業性失聰補償計劃則是在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開始推行,申請人須符合若干傷殘及職業方面的規定,才可以獲得補償。法例亦規定接受仍然受僱於指定的高噪音工作或離開此類工作不超過十二個月的人士的申請。補償計劃現在涵蓋二十五類指定的高噪音工作。補償以一筆過的方式支付,補償款額是按申請人的年齡、入息及因職業性失聰而導致的永久性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計算的。到目前為止,已有一千八百八十名工友獲得補償,補償總額達一億八千多萬元。

 李招曼玲提醒市民,由於職業性失聰屬於永久性的傷殘,是無法治癒的,故即使最終獲得補償也並不值得慶幸,只有盡力保護自己的聽覺才是唯一的正確做法。此外她表示,有關補償計劃的檢討剛好完成,估計法例將會在明年作出修訂,希望可為職業性失聰病患者提供更多的福利和保障。

本報記者 鄧子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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