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0-04] 「香港拉登」屬個別事件
【本報訊】新聞統籌專員林瑞麟昨日對「香港拉登」恐嚇信事件作回應時表示,市民及團體有很多渠道表達意見,市民亦應從合法途徑去表達。他指出,恐嚇屬於刑事罪行,香港警方會嚴正執法,其實警方已經迅速採取行動,拘捕了兩人。香港社會很穩定,市民不需要擔心,這是個別事件。香港的警務人員絕對有能力保護香港市民。
林瑞麟又表示,不擔心這案件會引起更多類似事件,他認為,香港市民是很守法的,香港社會在東南亞各國中犯罪率很低,香港警方偵查罪案的破案率很高,所以特區政府絕對有信心香港警方是非常專業的隊伍,完全有能力保護香港市民的利益。
對於作案者的動機,林瑞麟稱現時這宗案件由警方處理中,所以詳情仍然不知道,但看來這是一宗個別事件,香港警方是絕對有能力執法的。
至於事件是不是反映香港市民有一些意見,林說,其實政府一直是在徵詢民間的意見,對目前的經濟情況,政黨、其他團體有什麼措施提出來,政府亦很詳細去考慮,並希望在施政報告中有一套相應的措施去對答社會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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