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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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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0-04] 警有能力應付罪行

【本報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說,自稱「香港拉登」男女涉嫌恐嚇高官案件,只是個別事件,而特區政府官員沒有直接收到恐嚇。她又說,刑事恐嚇是嚴重罪行,相信警方有能力應付,市民毋須擔心。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說,無高官直接收過恐嚇,又說,警方前日採取行動,拘捕兩名涉嫌向報社發出信件及電郵,恐嚇行政長官董建華及其他高層官員,是個別事件。

 她強調,暫時也毋須加強保護高官。葉劉淑儀又說,警方接報後,迅速偵破案件,證明警方完全有能力應付有關案件,呼籲市民毋須擔心。

 葉劉淑儀勸喻市民,應依循合法途徑反映意見,切勿利用恐嚇方式吸引公眾注意,因為要面對法律後果,並指出恐嚇屬於嚴重的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囚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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