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0-04] 推行計劃應發出明確訊息
有關注教育團體指出教育學院推出提早退休計劃的宗旨妥當,惟不滿其處理手法沒有顧及教師及學生利益,而且損害受影響員工的尊嚴。該會促請該校校董會介入事件,減少勞資雙方矛盾,並以學生利益為重。
教育工作者聯會就教院早前向約四十名講師推出提早退休計劃發表回應指,教育學院作為一所培訓教師的院校,配合社會轉型及發展,向不適合員工推行提早退休計劃的宗旨,並無不妥。但該會則對教院執行計劃的手法不表認同,指有校方於推行計劃時,隨意取消課程,未有將學生利益作優先考慮。教聯會長楊耀
忠表示,有個案顯示校方以「讓受影響教師冷靜為理由」,在開學日宣布取消受影響教師負責的課程,令計劃名單昭然若揭,校方違反將涉及人員姓名保密的承諾,更損害員工的尊嚴,這做法極為不當,擔心日後會打擊教師士氣。該會亦表示,發現教院勞資雙方出現嚴重分歧,缺乏互信,故促請該校校董會介入事件,減少雙方面的矛盾,並呼籲雙方都應以造福教院學生為大前提,在互諒互讓的情況下,盡快找出合適的解決方案,平息今次事件。此外,該會指教院作為一家公營機構,實有責任照顧員工的權益,不應惡化本地就業環境,所以希望校方盡量將受影響員工的人數減至最低。
楊耀忠指,理解各大專院校於當前環境推行自願離職或提早退休等計劃,但希望推行計劃時,應該發出明確及清晰的訊息,雙方亦應互相作出有效的溝通,解除教職員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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