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0-09] 寮屋上公屋須經審查
【本報訊】(記者譚偉怡)新界寮屋區陸續清拆,引起如何賠償及安置居住寮屋居民的一連串問題。房屋署指出,受影響居民必須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才可安排入住公屋,以保障資源合適分配予社會有需要人士。
房委會轄下租住房屋小組昨日舉行預會,出席的團體包括梅崗村寮屋區的居民代表,向署方表達對「上樓」安排的關注,希望能獲得免除入息及資產審查。
房署高級房屋事務經理/行動(新界西)吳紀法表示,房署於收地的角色是代表政府協助安置居民,九八年加入的入息及資產評估制度,是要保證幫助真正有需要的市民,除非政策進行修改,否則署方必須依據政策行事,向居民作出有關的審查。
租住房屋小組委員陳鑑林表示,明白寮屋區居民於以往經濟環境好轉時生活質素有所改善,很多因而未能通過資產審查,他認為有關的政策有檢討的空間,應對受清拆影響人士作出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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