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1-02] 上樓無物業限制即時取消
【本報訊】(記者 譚偉怡)房屋委員會通過豁免公屋申請人現時提出申請加入輪候冊時,於申請前二十四個月內不能擁有任何住宅物業的限制,不過有關的放寬不會包括居屋及自置居所貨款的申請人。
必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
房委會轄下租住房屋小組昨日正式通過,即時取消登記輪候公屋人士,需要是最少於二十四個月以上期限,已經把住宅物業出售的前度業主的限制。不過這些前業主仍必須如其他申請人,符合輪候冊其他申請資格,包括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以及從未參加過任何資助自置居所計劃。
是次放寬限制的措施,亦適用於其他申請公屋的人士,包括受清拆行動影響的人士以及現時公屋租戶於申請加入親屬、紓緩擠迫、改建一人單位調遷、村外調遷、離婚另配單位、分戶、租金援助計劃及中轉房屋調遷公屋等,並預計放寬限制會令每年對公屋單位的需求增加一千個,不過房委會強調取消限制所帶來的額外需求,不會影響於二○○三年年底前把輪候公屋平均時間縮短至三年的承諾,亦不影響已在輪候冊上登記的人士的配屋機會。
四千三家庭符優先資格
租住房屋小組亦同時通過由即日起將「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擴展至包括至少有一名長者的家庭申請,預計約有四千三百個此類家庭符合資格,而有關申請的其他合資格家庭成員不受輩份和年齡的限制,合資格的家庭均會提前最多三年獲編配公屋單位並可選擇市區單位,而目前必須已在輪候冊上登記滿兩年的規定則維持不變。
商場街市空置率達歷史高位
另一方面,房委會亦承認現時轄下商場及街市空置率,目前稍高於百分之五的水平是歷史以來的高位,資料更顯示四十多屋村的整體商舖空置率高於二成,而於二零零一年向部分商舖提出加租,是基於商舖出租情況反映租金,較一九九八年對商舖租金作評估後的水平出現輕微增長,因此於租約續期時作出略為加租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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