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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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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08] 落實市政工程創造就業職位

■王國興 民建聯

 董特首非常關注解決失業的問題,在施政報告「紓困措施」這個部分中,提出「增創三萬多個職位」。救人如救火,政府承諾的新增職位應該三個月內成功創造,才可起紓困的作用。

 對此,特首在施政報告中也提出加快和在短期內創造就業職位的方針,第九十六段說:「特區政府亦了解到市民當前面對就業困難的問題,所以設法在符合長遠發展需求的前提下,盡可能增加短期就業機會。」第九十九段提出增加三萬多個新職位的措施之一是「展開由兩個前市政局建議的多項文康設施工程。」以及在第一百段中提出:「為了提高效益,我們決定在確保質量的情況下加快工程建設。提高辦事效率,加快審批程序……由於工作進度加快,從二○○三年開始,每年將可再增添二千個新職位。」

 民建聯兩個前臨時市政局議員歡迎特首在施政報告內作出上述的承諾,但是,我們亦十分關注有關政府部門是否認真執行施政報告提出加快的方針。

 事實上,兩個前臨時市政局在解散前共計劃了三百三十項基本工程項目,當中只有一百六十一項已被政府視為經已由兩個前臨市局定案的工程,會按照原定計劃進行。但是,還有餘下的一百六十九項工程則以「檢討」為理由,不斷延遲審批工作,沒有真正落實特首在施政報告內提出加快的方針。

 基於上述情況,民建聯兩個前臨市局的議員組成專責小組跟進監察,並向有關政府部門提出四項建議:

 (一)促請政府加快優先處理已通過最後設計階段的工程計劃,使有關的十項工程能盡快展開。在政府建議加快工程進度的六十四項康樂及文化設施工程中,有十項已完全通過後期設計階段,只須撥款便可以立即施工,但當中只有一項工程安排在明年度開工,其餘五項照舊在零三至零四年度,一項照舊在零四至零五年度,二項照舊在零五至零六年度才開始施工。

 (二)要求政府盡快為餘下近一百項前兩個臨時市政局屆規劃階段類別(111)及(二)的工程計劃,訂立明確的工程時間表,落實有關工程。尤其有二十項工程在兩個前臨市局中已作較後期計劃,卻未被政府納入加快工程計劃內,這二十項工程共涉及金額約三十億元。因此,政府部門必須有加快工程的時間表的措施,以確保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三)促請政府部門重新將八個被刪除的工程項目,先諮詢當區區議會,才決定是否落實取消有關的工程計劃。因八項工程涉及金額約共十六點五億元,當中涉及兩座市政大廈。尤其是愛秩序灣填海區市政大樓已是當區市民多年要求興建的項目,並已兩度通過東區區議會的諮詢程序。現在不經諮詢該區區議會,而片面否決興建計劃,漠視前臨市局的決定和區議會的意見,將會引起更大的民怨。

 (四)建議政府為平衡改善街市的經營環境及成本效益,應在八零年以後落成、並擁有五十個商戶攤位以上的街市安裝空調系統,既可改善街市經營環境,亦可增加就業機會。估計現時全港逾一百個公眾街市及熟食中心,有九十個沒有裝設空調設施,而食環署只按兩個前臨市局通過的十九個街市加裝空調系統的原建議執行,這是原地踏步的做法,沒有依據施政報告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的要求,大幅加快街市安裝冷氣的進度,這是非常滯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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