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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1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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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17] 制訂政策法例應有利營商

■楊孝華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

 經濟的低迷,使百業處於水深火熱之中,大家都期待著政府會推出一些寬減稅項以紓緩困境的措施,至今解困措施似乎欠奉,反觀一些影響營商環境的政策和條例就源源不絕,規管商業營運的條例就越見苛刻,既增加經營困難之餘,更削弱香港的整體競爭力。

 就舉幾個近例證來說明:政府為保障知識產權推出《版權條例》,有關條例使各公司負責人皆為電腦軟件的版權問題而煩惱,在經濟未明朗之時,還要安排額外人手和資源以確定本身公司沒有違法,大機構還能熬得過去,但中小企,例如旅行社,就因購買電腦軟件動輒需數萬元頓使資金周轉出現問題。對利潤微薄的旅行社經營者,實在有苦自己知。

 而政府為減少日後因人口老化問題而衍生龐大的開支,推出《強制性公積金條例》,原意是可以理解的,但有關條例推行得不逢時,有些中小企業因不能支付條例所帶來的額外行政費和成本的增加,因此他們要求雙方停供一年。

 政府推出的條例,不但增加經營成本,更打破一向被業界接受的傳統「行規」,使營商者蒙上違反法例的罪名。如空中服務員的退休年齡,過去因應工作的性質和要求定下男的五十五歲和女的四十五歲,航空界以及員工對這規定亦已接受,沿用多年,但平等機會的法例通過後,有關規定就變成違反條例,要求劃一退休年齡,否則就觸犯性別歧視條例。條例的推行,使經營者被牽連於法律訴訟中,要涉及額外人力和物力,甚至精神處理有關訴訟。

 近日政府更有意推出《職業安全及健康(顯示屏幕設備)規例》,目的是為保障經常使用顯示屏幕設備的僱員健康,觸犯有關條例,僱主和僱員均會被檢控。我擔心有關法例只會重蹈覆轍《版權條例》所帶來的結果,增加營商者的經營成本。最早用顯示屏幕設備的行業可追溯至十年前的航空公司和旅行社,並不是今天用得最多的銀行、股票交易或電訊從業員。近年電腦的普及,不但員工,就算僱主,甚至議員亦須經常利用電腦和面對顯示屏幕處理日常的工作。假若政府落實執行有關條例,經營者恐怕需要花上大量金錢,更換現有的設備以符合條例的規定,直接加重經營者的負擔,最終只會打消經營者的投資意慾。

 我們希望政府在推出新政策和條例前,應衡量有關條例對整個營商環境帶來的影響和效益,條例的急切性,是否於適當的時候推出。現時經濟低迷,失業率高企,若政府再不改善現時持續惡化的營商環境,繼續作出對商界不必要的規管,就算中國加入世貿後會為香港帶來何等多的商機,相信香港的營商者亦無福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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