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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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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21] 一億基金助專業服務發展

 【本報記者何子成報道】特區政府工商局已經擬定一億元「專業服務發展資助計劃」的建議綱領,計劃每年資助總額約三千三百萬元。合資格的專業團體可以申請最高達二百萬元的等額資助,以舉辦有助加強整體或個別專業服務行業的競爭力或提升水平的項目。整個計劃最少將營運三年。

 為支持香港專業服務的全面發展,行政長官董建華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撥款一億元設立基金,以對等資助方式,支持業界開展有益的項目,提升香港的專業服務水平。

 工商局助理局長何兆康在接受訪問時表示:當局正就有關資助計劃的建議綱領,諮詢全港逾四十個專業團體的意見,目前獲得了普遍的支持。在執行細節上,專業團體提出了不少有用的意見,當局會作出詳細考慮。當局並計劃於下月中,將建議諮詢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的意見。倘獲得支持,便會於明年一月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獲得撥款後即會開始接受申請。

 根據計劃建議綱領,當局會以等額資助的方式,向非牟利專業團體、工商組織及研究機構提供撥款,以開展有助提高整體專業服務界別或個別行業競爭力的項目,又或對提升有關界別的專業服務水平有益的項目。

 可申請資助項目的範疇會相當廣闊,包括:邀請海外專家主持有關專業技能轉移的研討會;進行可令整體行業受惠的研究工作;在海外舉辦有助提升香港專業服務界別形象的推廣活動等。不過,計劃將不會資助為個別人士考取專業資格而設的培訓課程。另外,受資助項目一般須於一年內完成。至於為期較長的項目,必須顯示其在資助計劃停止撥款後,仍能持續進行,才會獲得考慮。

 為確保受惠計劃的質素,當局將會成立一個包括政府官員及政府委任的非官方人士組成的評審委員會,以審核有關的撥款申請。有需要時,當局會成立專家小組,就個別行業的撥款申請向評審委員會發表意見。同時,受資助機構須提交中期檢討報告,並在完成項目後提交評估報告。此外,受資助推行為期較長項目的機構,須在停止撥款後提交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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