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1-22] 掃街工時標準過時
【本報訊】審計署發現機動掃街路線的預定掃街次數,不能反映實際的潔淨要求,有需要運用客觀數據來決定掃街次數;而有關編排機動街道清潔工作所使用的工作時間標準及工作值也已經不合時宜,應予修訂。
審計署報告指出,食環署評估機動掃街路線沉積的沙粒和砂礫所得數量,以決定有關路線的預定掃街次數,這個方法並不能反應實際的潔淨要求。而有關工時標準和工作值也已過時,食環署同意在編排新界區工作時間方面,目前的方法並不能反映實際情況,而新界區在清洗行人路及坑渠的工作值也較市區高出九成。凡此都顯示,食環署有需要研究兩者之間的差異,進而修訂有關的安排。
另外,審計署也建議把不同分區和車廠空閒的特級司機及閒置的特別用途車配合並重新調配,以減少暫停服務的次數和潔淨員工的空閒時間。食環署已接納審計署的有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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