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1-27] 金管局促加強監管洗黑錢
【本報訊】香港金融管理局就加強監管「洗黑錢」問題去函銀行界,當中特別針對經常處理大額不同貨幣的兌換商的戶口所涉之監察提出建議。
金管局在函件中重申認識客戶的重要性,因為這樣可讓銀行對客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提高警覺。同時,銀行除需要在客戶開戶時了解客戶業務性質外,亦需要不時確保客戶所提供的資料依然有效。
金管局又提醒銀行,不能單靠前線員工去匯報可疑交易,而應建立一套資料管理系統及標準,讓管理層更能適時辨識交易是否有可疑或不尋常。此外銀行界除需要留意現金交易外,亦不能對非現金交易(例如戶口之間或同業間的轉移)掉以輕心,尤其是大額交易。
函件又提醒銀行不能忽略已向當局匯報有問題的客戶,若再發現有關客戶進行可疑交易,亦需再通知當局。為便利監察工作,銀行應確保專責職員有充足資源去對客戶作出監管。
為配合上述建議,金管局亦檢討了本身就洗黑錢問題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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