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1-27] 警扮中三生臥底破黑會
【本報訊】兩名涉嫌「勝和」黑漢,踢學生入會,販賣搖頭丸及K仔,警方派出一名二十多歲的警員成功扮成十四五歲的中三學生混入一間學校調查,將兩人拘控,昨日在區院審訊,兩人否認控罪,由控方透露案情,聆訊未畢,押候至今日續訊。
兩被告:(一)任宏業,二十歲,(二)萬家傑,三十一歲,二十項罪,指首被告於去年十月二十八日至本年三月十日期間,自稱黑社會會員,踢人入黑社會,以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十一次販賣藥物,次被告被控藏毒,以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兩人又被控身為和勝和三合會會員罪名。
案情透露,警方於去年九月開學期間進行一項「快沙」行動,派遣一名外貌看來較年輕的警員,扮成學生混入橫頭磡一間學校內讀中三,很快便被該處的一名學生踢入會,警員後來滲入調查至本年三月,結果拘捕多人,包括本案被告及偵破多宗罪案。案發於去年九月六日,臥底警員被一名姓徐同學問他有沒有跟人?叫警員跟他,給三元六角入會費,兩日後警員交三元六角給徐,徐稱他已是和勝和分子。四日後徐介紹他的姓廖大佬給警員認識,指廖就是警員的「亞公」,廖稱日後如他吹雞,他就要出現,又叫徐介紹其他兄弟給警員認識,結果,當日在獅子山公園內,徐介紹另七名兄弟給警員認識,廖於本年十月二十七日叫警員、徐及多名兄弟在樂群道公園見面,介紹首被告給各人認識,廖稱有事要去台灣幾年,乃將眾兄弟過戶給首被告,叫他們以後跟首被告,叫他做「亞哥」,及叫他們給首被告三元六角利是,雙方後來交換電話號碼,首被告表示可以介紹各人去賣翻版碟,當時首被告自稱是和勝和分子,邀各人日後跟他。去年十月三十一日,首被告透過徐吹雞,叫警員參加一次晒馬集會,十二月十六日首被告再吹雞,指有兄弟被人打傷,叫警員到伊利沙伯醫院外集合候命,參加報復行動,但結果黑社會上層後來通知不採取行動。警員於本年一月至三月期間,曾十一次向首被告購買軟性藥物包括搖頭丸及K仔等。一次在他指使下,向一名男子以一千二百九十元,購入三十粒搖頭丸。警方後來搜查兩人經常出沒的大角咀一單位,搜出十八小包冰類毒品,次被告涉嫌藏有該批毒品,警方於本年三月十日採取行動,將兩被告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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