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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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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1] 七自鎖旗桿示威者判罰

 【本報訊】社會民主論壇七名成員,因為今年五月在財富論壇舉行前夕,用鐵鍊自綁在金紫荊廣場的旗杆案件,昨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阻街罪名成立。

 其中劉山青罰款一千元,其餘六人黃仲棋、陳國樑、林森成、徐百弟、范國威及鄺國金罰款五百元,七人要留案底。

 另外,案中兩名被告范國威及鄺國金,被加控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判罰五百元。

 裁判官宣判時表示,有理由相信他們當日的行動,會阻礙在金紫荊廣場的降旗儀式,而被告亦沒有合理辯解,其中兩人被捕後,採取不合作態度,未有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但他們的行動,並沒有對金紫荊廣場構成任何損毀。

 社會民主論壇副召集人陳國樑不滿判決,擔心會影響市民日後的示威集會權利,因此表示會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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