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2-11] 棄保潛逃女董事被通緝
【本報訊】廉政公署獲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頒發手令,通緝一名懷疑棄保潛逃的公司女董事。她較早時被廉署起訴多項罪名,指其串謀利用廣南(集團)有限公司(「廣南」)及其附屬公司,向銀行詐騙一億三千四百萬元信用狀信貸。
金蘭英,五十九歲,厚登有限公司(「厚登」)董事,較早時獲法庭准以現金及人事各五十萬元擔保。被告須於本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按照法庭命令向警方報到,但她並無如期報到。被告於上星期亦無依期出席法庭聆訊。
廉署先後檢控多宗涉及「廣南」並懷疑與貪污有關而總額達十八億元的信用狀詐騙案件。目前有二十六名涉案人士,包括金蘭英在內,懷疑經已潛逃而被通緝。
廉署將會向法院申請充公被告的五十萬元現金保釋金,而被告的擔保人將被傳召於明年一月二十九日到法庭,就被告的人事擔保進行聆訊。
金與「厚登」公司秘書林念堅,五十三歲,同被控共七項串謀詐騙罪名。兩人被指於九七年五月至九八年十二月期間,與李民、李聯平及其他人串謀詐騙五間銀行。
他們被指不誠實地致使「廣南」及其附屬機構順榮貿易有限公司(「順榮」)向該等銀行申請及使用它們的信貸服務,涉及七張信用狀,並向有關銀行提交虛假文件,虛假地顯示「厚登」曾向「順榮」售賣大米及棕欖油。
控罪指有關銀行根據該等信用狀,向「厚登」發放共約一億三千四百萬元信貸。
林的案件訂於明年一月二十九日在原訟法院進行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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