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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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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1] 律師:程介南無身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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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國謙旁聽程介南案。散庭後,葉獨自離開。

 【本報訊】(記者 何子成)「程介南案」續審,代表程介南的大律師艾勤賢昨日在盤問康體發展的證人時,稱程介南向該局所提供的傳媒宣傳策略的專業意見,根本「沒有立法會議員會幫忙到這個地步」。因此,他質疑康體局很清楚程是以公關顧問的身份為他們提供協助的,絲毫沒有「身份混淆」之處。

 不過,前康體局公共事務經理茅嘉寶否認,強調他們當時「不清楚立法會議員幫助個別團體或市民到甚麼地步」。她重申康體局一直視對方是以立法會議員的身份提供協助。

 茅嘉寶昨晨在作供時指出:她在九九年五月經由前PA執行董事張永翔的安排,首次與程介南會面時,純粹將對方視為其中一名康體局需要游說的立法會議員。她當時完全沒有想過聘用或透過PA僱用程介南提供協助。

 她又強調康體局從未主動要求程加入立法會有關重組康體局的條例草案委員會內,純粹是張於九九年十月提出的建議。張向他們分析了有關委員會內不同議員對康體局的看法。其中,霍震霆、張永森屬於「反對派」,對康體局現管理層抱有負面的看法;鄭家富、李華明、何世柱、馬逢國和吳亮星則屬於「中立派」。因此,張建議進行游說工作,讓程介南加入委員會,由他在會上提出有智慧的問題,以確保港協會長霍震霆不可以控制委員會大局。

 不過,代表程的艾勤賢就質疑康體局事實上視程介南為公關顧問,多於立法會議員。例如在游說各立法會議員時,康體局都會選擇在該局的總部進行會面,提供「介紹、參觀、午餐」這樣的「全套服務」;縱是議員沒有時間到該局,局方也會專程到有關議員的辦公室會面,但該局在會見程時,卻是在PA的辦公室進行的;他們又向程提出要求,要求代為安排約見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成員。因此,康體局事實上是視對方為公關顧問的。

 茅家寶作供畢,前康體局行政總裁馬子超於下午作供。對於當時聘用PA的目的及細節,馬往往以「忘記了」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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