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2-23] 公務員有一成減薪空間
【本報訊】(記者 陸智豪)公務員薪酬及制度檢討剛開始,公務員事務局副局長丁葉燕薇昨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雖然《基本法》規定回歸後公務員的聘用條件不能低於回歸前的水平,但因為回歸後公務員已幾次加薪,故現在仍有約一成的減薪空間,不過當局會徵詢法律意見,務求令薪酬調整做到合法合情。
丁葉燕薇強調,檢討的目的是要精簡架構,不一定要裁減人手或減薪,即使要減薪,長俸制公務員退休時領取的長俸亦不會受影響。不過公務員隊伍卻可能出現多種不同的聘用條件。丁葉燕薇又指,精簡架構後會否出現人手過剩的現象現在「仍是未知數」,如果發覺人手可更靈活地運用,即人手過多,亦未必需立即裁減有關人員,因為現時政府提供的服務相當多元化,她相信未來這方面趨勢仍會持續,故公務員不用過份擔憂。
由於新入職公務員較早前已降低入職條件,丁葉燕薇承認檢討後的公務員聘用條件,可能再有變動。節目期間有任職文員的公務員指出,員工間同工但聘用條件不同會打擊士氣,如合約制同事薪金較低,便往往與長俸制的員工「有矛盾」、「鬧得很不愉快」。丁葉燕薇回應,新入職同事已知道自己的聘用條件,每人都當謹守自己崗位,不能在入職後才埋怨薪金較低,繼而影響工作表現。她又重申要保持公務員薪酬與私人機構大致相若,不過即使公務員要減薪,要退休的長俸制公務員仍會以最高的薪級點計算長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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