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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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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26] 屋宇署外判勘察清拆合約

 【本報訊】屋宇署為進一步加快私人大廈外牆僭建物的清拆進度,將工作外判給二十九間顧問公司共六十份合約,在未來兩年清拆進行勘察和清拆私人樓宇六萬至八萬個外牆僭建物,和維修日久失修的樓宇外牆,每年清拆僭建物的處理量可增加六成。

 署理屋宇署署長張孝威說,該署批出外判合約總值五千七百萬元,涉及處理全港共超過三千二百幢樓宇,樓齡介乎二十至四十年,主要集中在深水步、荃灣和灣仔等舊區,清拆外牆僭建物的工作。

 張孝威說,當局藉外判以加快清拆僭建物的進度,由目前每年勘察一千幢大廈,加快至兩年三千二百幢。他說,屋宇署會將更多樓宇列為目標大廈,清拆外牆僭建物和改善樓宇外牆和排水管的損毀情況,以確保公眾安全。張孝威說:「為了善用現有資源和促進成本效益,本署決定聘用私營機構的專門技術和資源,以進行現時本署職員負責的大型清拆僭建物行動的勘察工作。」

 根據顧問合約,顧問公司將會對目標大廈進行全面勘察,認明這些大廈外牆所有僭建物和日久失修的廣告招牌的情況。顧問公司亦會就目標大廈的外牆伸建物,外牆損毀情況,外牆飾面完整性,排水管和窗戶包括窗框的損毀情況,鑑定是否影響樓宇結構的穩定性,而需要關注的地方。

 顧問公司會擬備和向業主發出勸喻信,翻查業權,擬備法定命令和進行巡查,及確定業主是否履行法定命令。張孝威說,很多樓宇都搭有僭建物,其中樓宇外牆的僭建物,更會對公眾安全構成危險。他說:「僭建物加速樓宇衰壞情況,影響樓宇結構,對生命和財物構成危險。此外,亦會造成衛生和環境滋擾問題。」

 張孝威並表示,工作外判後,屋宇署人員會繼續負責監察外判公司及檢控違例業主,且能有更多時間處理其他樓宇問題,例如天台屋清拆。他又說,整幢大廈進行清拆僭建物,業主多數都會較為合作,預期須要提出檢控的個案不多。而根據經驗,每一百個收到清拆令的業主中,有三個最終無履行命令而被檢控,平均罰款三千二百三十八元。屋宇署重申,經濟困難不再是借口,因為今年中開始,已經設立了一個七億元基金,低息借錢予市民做維修,半年來已經有七百多個業主,平均借了三萬多元。

 張孝威續稱:屋宇署將加強對僭建物的執法行動,目標在未來五至七年進行大規模清拆行動,清拆十五至三十萬個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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